谷爱凌又上热搜了。这次不是因为冬奥会上的1金2银,也不是因为2300万美元的年收入,而是被美国政客盯上了。

据美国媒体报道,田纳西州共和党众议员安迪·奥格尔斯提交了一份名为“奥林匹克法案”的提案,要对代表中国、俄罗斯、伊朗、朝鲜四国参赛的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,征收100%的联邦所得税。提案直接点名谷爱凌,说她在美国出生、在美国接受训练,却代表中国参赛,是对美国的“背叛”,要没收她赚的每一分钱。

奥格尔斯说得直白:“确保美国国税局没收谷爱凌这样的运动员所赚到的每一分钱。”他还称,任何与“敌对势力”合作的美国人,必须被剥夺由此获得的一切好处。

谷爱凌2025年总收入约2300万美元,在女运动员收入榜上排第四。这里面99%是中国品牌的商业代言收入,比赛奖金只有30万美元左右。这些钱是她每天凌晨四点开始训练、带着脑震荡和锁骨骨折坚持比赛换来的,每一分都光明正大。

美国这个100%税率有多离谱?2026年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最高只有37%,而且是累进税制,不是针对全部收入。突然来个100%税率,完全打破美国一直以来的税收原则,连税务专家都说这属于惩罚性征税,违宪风险极高。

更重要的是,美国根本没资格对谷爱凌的收入征税。国际奥委会和中国滑雪协会的注册信息都明确显示,谷爱凌是中国国籍。按照中国法律,加入中国国籍就自动放弃其他国籍。而美国税法规定,非税务居民只需要对来自美国的收入交税。谷爱凌长期在中国生活训练,收入几乎都来自中国企业,和美国没有任何经济关联。

中美税收协定也明确规定,运动员的收入应该在其从事活动的国家征税。谷爱凌的代言都是在中国签的合同,报酬用人民币支付,这些收入本来就应该只在中国交税,她也一直在正常履行中国纳税义务。

这个提案会不会真的实施?几乎不可能。目前只是个别议员提交的草案,没有任何其他议员联署支持,也没进入国会听证程序。美国修改税法本来就复杂,更别说这种明显违背法律和常理的100%税率。国际奥委会早就规定,运动员有权选择代表哪个国家参赛,这是体育界的普遍规则。

2026年是美国中期选举年,提交提案的议员所在选区是保守派票仓,他这么做无非是想借谷爱凌的名气博取关注度,拉拢选民。更让人看不惯的是美国的双重标准:NBA球星恩比德代表美国参赛,就被吹成“多元文化融合的典范”;华裔运动员刘美贤代表美国拿金牌,就被捧为“美国梦标杆”。谷爱凌只是选择代表中国参赛,就被骂“叛徒”,还要被没收收入。